漫画/张平原
谭谈看法
一个是中国的英语单词网站,一个是美国的动画巨头公司,二者的交集出现在虚拟世界――网址和商标中都有“dreamworks”这个词。但这不是巧合,而是侵权。近日,记者从思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起跨国域名纠纷案,原告单词网站域名的持有者被判决认定侵犯梦工厂商标权等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起因】
一个单词引发的跨国纠纷
2011年,曾某(化名)通过厦门易名科技有限公司注册了“orientaldreamworks.com”和“shanghaidreamworks.com”两个域名(以下简称涉案域名),其中包含的“dreamworks”这个单词与美国知名动画公司“梦工厂”的商标相同。
梦工厂发现后,以涉案域名侵犯其商标权为由,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以下简称“WIPO仲裁中心”)提出投诉。WIPO仲裁中心认定曾某抢注域名的行为侵权,裁决其将涉案域名无偿转移给梦工厂。曾某不服,向服务商易名公司所在地法院――厦门法院提起诉讼。
这起案件由我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主审。庭上曾某提出,尽管梦工厂持有“Dream Works”商标,他注册包含相同单词的域名也不侵权。他将域名用于建立单词网站,主要为留学生提供免费英语学习服务,属于教育行业;而梦工厂商标核准的使用范围不包括教育类,因此二者并不冲突。
【激辩】
用途不同就不构成侵权吗?
使用领域不同就不侵犯商标权吗?梦工厂对此提出了反驳,并提出可能造成公众混淆这一问题。
梦工厂提出,“Dream Works”这个商标,是该公司创造性地结合Dream(梦)和Works(工作坊)两个单词而形成的,经过多年的宣传推广,已经成了凝聚公司商誉的知名标识,与公司产生了稳定的指向性联系。因此,曾某注册的域名包含“dreamworks”,极易在相关公众中引起混淆或误认。
梦工厂进一步出示证据证明,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该公司就在中国取得了多个商品和服务类别领域中“Dream Works”和对应中文“梦工厂”的注册商标专用权。“Dream Works”也是梦工厂动画公司的企业字号,依法享有企业名称权,后期还注册了“dreamworks.com”等相关域名。因此,曾某抢注域名的行为违反了诚信原则,恶意明显。
【判决】
侵犯梦工厂合法权益
梦工厂一方的诉求最终得到了思明法院的支持。
法庭认定,梦工厂对“dreamworks”享有在先合法权益。早在涉案域名注册之前,梦工厂就在全球范围内大规模使用包含“dreamworks”的商标、标识、名称、域名等,具有一定知名度。即使曾某在“dreamworks”前面加上“oriental”和“shanghai”两个单词,也不具有区分性,公众极有可能将涉案域名与梦工厂动画公司相关联,从而造成混淆和误认。
法庭在调查中还发现,自2011年注册取得域名至2013年12月间,曾某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从未使用过涉案域名,还曾向有意购买该域名者报出过人民币六位数的报价。同时,曾某名下还注册有200多个域名,结合种种事实,足见其注册并欲出售域名获利的主观意图。
法庭认定,梦工厂公司通过长期稳定的使用,对“dreamworks”享有了合法的在先权益,曾某注册易造成混淆的域名、注册后又长时间不使用并欲高价出售的行为,侵犯了梦工厂动画公司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其立即停止侵权,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域名转移给梦工厂公司注册使用,并赔偿梦工厂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万元。
【法官说法】
主审法官分析,本案的典型性在于同时涉及域名与商标、域名与域名、域名与企业名称之间的权利冲突。虽然域名与商标乍看之下没有联系,但实际上不少公司都会用“公司名称或商标+前缀或后缀”的形式注册域名,方便公众搜索网站。因此,一个包含公司名称或商标的域名,其实也成了兵家必争之地。
近年来,国内因抢注域名导致的纠纷越来越多,有不少人因恶意抢注而被告上法庭,本案就是一例。主审法官告诉记者,判断是否构成侵权,法庭会综合考虑注册域名者是否合法正常使用域名、使用在什么领域等方面,在先商标的知名度也是重要的考虑因素。(厦门日报 记者 谭欣妮 通讯员 思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