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转让店铺被诉商标侵权,转让前店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已转让店铺被诉商标侵权,转让前店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原店主不能证明转让前销售的被诉侵权产品是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是,转让的店铺是个体工商户,根据民法典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而店铺侵权商标权的行为发生在转让之前,即原店主经营期间,依据谁侵权,谁担责的原则,应当由店铺转让前的经营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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