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博会知识产权保护温馨提示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印发9条消博会知识产权保护温馨提示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高度重视参展商、采购商等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在消博会会场设置服务窗口,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咨询及全方位的司法服务,保障消博会顺利举办。同时,我们还梳理了企业在应对知识产权纠纷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并从司法实践角度对展会企业进行温馨提示。希望能对企业有效保护知识产权、避免陷入侵权纠纷发挥一定的指导作用。
 
  1. 建议您在参展前先确保自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合法有效的且已经注册的知识产权,对于自己展出的新产品要及时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同时,应当注重知识产权检索,通过检索等方式来确保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没有侵害他人在先的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
 
  2. 为避免在国际展会上遇到知识产权纠纷,建议您充分了解和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和知识产权的执法机构、执法程序,尽可能降低知识产权纠纷、减少损失。
 
  3. 如果您的企业准备对外出口产品或服务,建议您注意产品、服务与商标“齐步前进”,即“产品走到哪,商标也到哪”,避免在境外遭遇商标被抢注的风险。
 
  4. 商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您需要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
 
  5. 建议您对自己的发明创造及时申请专利或作为商业秘密予以妥善保护,避免被他人捷足先登。如果您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性要求,但具有秘密性的,您可以采取保密措施,将之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商业秘密没有保护期限,但是法律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强度要弱于专利,您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做好策略选择。
 
  6. 如果您在展会中准备通过受让、许可等方式取得知识产权,请务必注意审查转让人、许可人的权属证明文件,以防转让人或许可人并不是真正的权利人,或者权利已过期。
 
  7. 采购商对所购货物之上是否附有他人的知识产权难以做到全部心中有数,建议您保留购货合同、票据、汇款单等证明货物合法来源的证据,而且应尽量要求对方在出具发票、送货单时注明产品型号等信息。一旦将来被权利人起诉,您才有办法从合法来源的角度进行抗辩,以避免损失。
 
  8. 企业在展会宣传过程中,建议您注意企业网站、展台设计、广告宣传册、宣传标语等宣传材料中使用的图片是否得到了著作权人的授权,尽量避免因使用在网络中搜索获得且并未付费的图片而陷入版权纠纷,或者与广告公司在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此类版权纠纷的责任归属,便于向广告公司追偿。
 
  9. 在参展中如发现自己的产品被侵权,可以通过拍照、索取产品宣传册或购买等方式先行固定侵权线索,及时通过公证保全、诉前证据保全等方式及时固定侵权证据。发现竞争对手涉嫌构成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可采取沟通协商、发警告函、向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投诉以及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行为禁令等方式先行停止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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