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举措助力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等方面提出多项举措。

《意见》指出,要以培育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和产业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培育发展新动能,提升产业发展现代化水平,将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在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方面,《意见》指出,国家高新区要加大基础和应用研究投入,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联合攻关和产业化应用,推动技术创新、标准化、知识产权和产业化深度融合。

在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方面,《意见》指出,我国要引导国家高新区内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健全研发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强商标品牌建设,提升创新能力。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机构,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

为了推进我国产业迈向中高端,《意见》指出,要支持以领军企业为龙头,以产业链关键产品、创新链关键技术为核心,推动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集成大中小企业、研发和服务机构等,加强资源高效配置,培育若干世界级创新型产业集群。此外,支持金融机构在国家高新区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开发完善知识产权保险,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等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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